2020山东农商行招聘申论热点解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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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不断增强其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是关系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
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权威论述]
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习近平
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农业后继有人。
——习近平
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
——习近平
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习近平
要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注重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把他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
——习近平
要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习近平
[重要意义]
这是破解“未来谁来种地”问题的迫切需要;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就业,农村2亿多承包农户就业和经营状态不断发生变化, “未来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日益凸显。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根植于农村,服务于农户和农业,在破解谁来种地难题、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迫切需要;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产业。实现产业兴旺,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民,吸引人才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积极优化农业资源要素配置,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产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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