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2020年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7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25号乙)
二、资格审查确认
为确保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请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邮箱:),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姓名+招聘单位+报考职位+是否参加资格审查,如“张某+市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A+(不)参加。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按国家规定的取得时间为准。
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4月21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照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应审查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4月21日)。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原件将在资格审查时审核后退回。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当主动出示《健康诚信承诺书》、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审查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进行资格审查。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地点。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青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于8月8日前向青岛市市北区疾控中心申报,电话:,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六、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请面试入围人员关注市北区政务网()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原标题:关于2020年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daoshibei.gov.cn/n4447/n4026832/n4026845/n4027078/n4027080/n4027081/200807155933573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