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56人公告
为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56人。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B类)和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高校(名单见附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也可参加报名考试(考生上岗1年内须考取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年公开招聘的聘用制教师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8月19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邮箱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见计划表)。个人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9:00—8月20日下午5:00。
(一)电子邮箱报名及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同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书材料(见计划表)的电子稿(照片或扫描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包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事业编教师报名表(岗位:XXX,姓名:XXX)”。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不按规定注明岗位、姓名发至邮箱的不予受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上公布。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或核减计划将予以公告。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报名表》、《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考生,须出具上岗1年内考取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位所要求资格证书等(除教师资格证外,均须在2020年8月19日之前取得),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考生,须出具上岗1年内考取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
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时不能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截止2020年8月19日)。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办理。
选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试、面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机关事业单位。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公开选聘岗位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采用“说课+答辩”或“说课+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公布。说课使用初中相关教材。
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面试的职位,因直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后30人进入面试范围。
四、成绩核算
面试方式为“说课+答辩”的招聘岗位,按说课成绩、答辩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按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30%、7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说课成绩、答辩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说课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教育和体育局和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引进手续。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相关人员上岗后一年内没有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相关政策
招聘的其他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6000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首次来青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在新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扣除已领的住房补贴)。
九、有关说明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审查、初试、面试、考察、体检等信息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暂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相同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择岗,总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确定,总成绩、说课成绩都相同的抽签确定。
(五)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计划表
附件2: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报名表
附件3: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事业编教师诚信承诺书
附件4: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B类)和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高校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5日
原标题: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gdao.gov.cn/n10/n27/n98/n103/n215/200815154148902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