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4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委政法委所属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拟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4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须为择业期内(含2018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年全球TOP200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岗位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 9:00—9月25日16:00(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者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者青岛长安网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内,邮件主题需注明:“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XXX,姓名:XXX,联系电话: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联系电话:。
报名登记表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报名信息已经审核通过的,不再允许修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反馈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工作日有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9月28日16:00前向指定的报名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还需到现场报名并提交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安排将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个人简历1份;
(3)诚信承诺书1份;
(4)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招聘单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毕业证、学位证延迟发放的,提交时间可适当延后)。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青岛市委政法委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适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青岛长安网官方网站。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青岛委政法委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招聘。
四、考试方法
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和时间
按照招聘岗位,每个招聘岗位网上初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比例时,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初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初试结束后,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合格线在报名网站查询。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准考证打印、初试时间等有关事项请及时查看青岛长安网官方网站。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不组织初试时,通过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即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组织初试时,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长安网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长安网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根据考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及时报送招聘结果并办理聘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长安网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监督邮箱()。
附件1: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岗位表
青岛市委政法委
2020年9月7日
原标题: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59/n32563417/200907173953115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