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选调公告(100人)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青岛西海岸新区决定继续实施“优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计划工程”(简称“优选计划”,下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下同)建设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选调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100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50名、街道事业单位30名、镇事业单位2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本次选调面向“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见附件2)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选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区直事业单位的,要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部分一流学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报考镇街事业单位的,要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部分一流学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六)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各类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0.现役军人;
11.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11月10日 9:00—11月19日16:00。
本次选调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登陆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优选计划”选调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2)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3)报名时,需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表彰奖励证书及担任学生干部和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图片格式:png、jpg、jpe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00K;表彰奖励证书较多的请选择最重要的上传,所有材料照片不超过10张)。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调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1)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11月19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19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西海岸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
(二)校园推介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视情组织赴北京、上海、武汉、西安等地相关高校开展现场推介,具体行程安排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初选
根据工作需要,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通过网络系统组织远程视频初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网络初选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和初选表现等因素,分岗位类别按1:5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综合测试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签订就业协议。在考察体检环节发现选调人员存在考察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影响选调情形的,选调关系和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入党时间早晚、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时间早晚、奖学金层次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安排到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管理培养
1.选调人员纳入新区选调生信息库,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组织部门在全区内统筹调配使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定级,其中,本科生定为九级职员,硕士研究生定为八级普通职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七级普通职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经单位研究同意,也可安排为专业技术岗位。
3.建立“优选计划”选调生跟踪管理制度,根据选调生个人情况和专业特长,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实践历练、建立导师制等方式,定期组织主题论坛、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活动,合理规划培养路径和方式,进行系统培养。
未尽事宜按《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优选计划”选调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相关待遇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有关规定,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6000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首次来青就业,在新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扣除已领的住房补贴)。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调整时,一并联动调整。
五、纪律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1.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2.进入考察范围的差额人选,可根据个人意愿和新区国有企业需求情况,双选调剂到新区国有企业工作。
3.本次选调期间,相关信息均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和青新力量公众号公布,参加选调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选调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和学科目录
原标题: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选调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gdao.gov.cn/n10/n5978/n6491/n7039/n7120/n7238/n7598/201105111839685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