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潍坊寿光市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职位表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单位因事业单位改革整合、更名的,聘用考生一并调整到整合、更名等之后的新单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22日前。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寿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也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9:00—12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12月22日11:00—12月25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2月22日11:00—12月25日11:00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2日11:00—12月25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寿光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寿光市商务小区2号楼172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准考证打印
通过审核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使用)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为避免考试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
(三)现场资格审查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材料提报要求,详见寿光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网站通知。
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1.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涂改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考察、体检、选岗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前14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由中共寿光市委组织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附件:
中 共 寿 光 市 委 组 织 部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
原标题:2020年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ouguang.gov.cn/sgrsj/xwzx/tzgg/202012/t20201214_5761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