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市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各县区)
2021年青岛市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各县区)陆续发布,青岛中公教育小编整理各县区公告如下,持续更新
2021青岛市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各县区) | ||
县区 | 体检公告 | 体检时间 |
平度 | 6月8日 | |
崂山 | 6月8日 | |
市北 | 6月8日 | |
李沧 | 6月8日 | |
城阳 | 6月3日 | |
持续更新......... |
体检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体检。持非绿码的,还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2.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集合时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本组引导员保管。体检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检前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2.进入体检地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生集合或体检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检的,安排在备用隔离地点体检。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