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和《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成立由青岛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万振东同志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文渊同志、局党委委员、政治部耿克君同志为副组长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局组织人事处具体承担招聘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等具体工作,局机关纪委对面试全程进行监督,现就2021年青岛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青岛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岗位1人。
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但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内容
根据青岛市市中公证处的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三、面试方法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按要求到海信创业中心(市南区山东路17号)参加由青岛市司法局组织的面试。
经审核确认后,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四、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6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921房间。
(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司法局网站(http://qdsf.qingdao.gov.cn)公布。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领取面试通知单。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尽事宜按《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三)认真落实新冠脑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面试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面试当天须提交《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主动出示山东电子健康绿码,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措施。持非绿码的,须提供之前7天内由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生面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须接受隔离观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以确认身份和身体健康。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32-81608759
招聘单位监督电话:0532-81608765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监督邮箱:qdsyc@qd.shandong.cn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青岛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1日
原标题:2021年青岛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文章来源:http://qdsf.qingdao.gov.cn/n3707475/n32567583/210622142809202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