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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央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名官网入口

山东中公教育 2022-11-07 11:13:0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11月7日,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367人)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8:00至11月17日18:00,报名网站: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3),为帮助大家报名,小编整理了:

2023中央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名官网入口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8:00至11月17日18:00

公告发布 2022年11月7日
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8日8:00至11月17日18:00
准考证打印: 2022年11月29日8:00至12月3日9:00期间
笔试时间: 2022年12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成绩查询 2023年1月

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367人)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遴选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2年11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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