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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城选计划”报名入口

青岛中公教育 2023-03-13 08:45:29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城选计划”选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3月12日 9:00 - 20日 16:00,为帮助大家及时报名,青岛中公教育特整理:

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城选计划”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3月12日 9:00 - 20日 16:00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1.提交报名信息(3月12日9:00—3月20日16:00)。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登录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2023年“城选计划”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市城阳区2023年“城选计划”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2.上传审核资料(3月12日9:00—3月20日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本人签字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3月12日9:00—3月21日12:00)。资格审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3月20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4.报名确认(3月12日9:00—3月21日12:00)。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选调岗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报名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在部分岗位。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达不到1:6比例的岗位,将按实际报名情况核算岗位数额。多出的岗位数额调剂至报名比例超过1:6且比例较高的岗位使用,岗位调剂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初选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组织安排初选,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初选结束后,综合考虑毕业院校、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和初选表现等因素,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结果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信息登记表》原件和诚信承诺书等前往。综合测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加权计算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的学历层次高低、入党时间早晚、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情况等因素确定考生排名顺序)。综合测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根据总成绩,分选调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表现,作为选调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聘用

1.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因个人放弃岗位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另行通知。对选调人数未达到预期选调计划数的岗位类别,剩余岗位将调剂至其他岗位使用。未达到综合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递补。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拟聘用关系自动解除。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送到城阳区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示期满后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违约,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分别享受相应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人才住房、购房券等政策(详见附件3)。

3.聘用人员作为城阳区后备干部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按照相关政策确定转正定级待遇,由城阳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实行跟踪了解、跟踪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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