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472人)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472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其中:公共管理类304个,社会事业类141人,社会治理类27个。
二、岗位人员范围及要求
面向胜坨镇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热爱公共事务,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具体范围: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群体。
三、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公共管理类
(1)岗位名称:人社服务公益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59个,人员需求59人;工作地点在胜坨镇,辖区内59个行政村各1名。
2.岗位职责:服从胜坨镇、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协助镇人社所广泛宣传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大惠企利民政策知晓度;协助开展辖内劳动力资源、就业创业信息的收集、调查,征集人社服务方面的需求及困难并及时上报;积极发动、组织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活动。
(2)岗位名称:生态巡查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09个,人员需求109人;工作地点在胜坨镇,其中张西村、宁家村各10名,崔家村9人,大张村8名,巴东村6名,小张村、尚庄村、梅家村各4名,坨东村、巴西村、海南村、三佛村、宋家村、孙家村、坨南村各3名,苏家村、胥家村、海西村、小务头村、徐王村、小白村、郑王村、戈武村各2名,义和村、陈家村、苏刘村、褚家村、小巴家村、胜利村、卞家村、辛庄村、后彩村、皇殿村、西街村、前彩村、佛头村、周家村、大白村、路家村、东王村各1名。
2.岗位职责:服从胜坨镇、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是负责森林农田防火禁烧、护林绿化、国土治理等工作。
(3)岗位名称:安全应急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86个,人员需求86人;工作地点在胜坨镇,其中张东村、尚庄村各8名,坨西村7名,坨南村、海南村各6名,坨东村、苏家村、崔家村、皇殿村各4名,海东村、郑王村、戈武村、王营村各3名,苏刘村、海西村、小务头村、巴东村、海中村、卞家村、宋家村、东王村、许家村各2名,杜家村、海北村、吴家村、史王村、义和村各1名。
2.岗位职责:服从胜坨镇、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是负责村内安全应急、环境保护、治安联防、文物安全巡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管理服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4)岗位名称:城乡环卫保洁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50个,人员需求50人;工作地点在胜坨镇。
2.岗位职责:服从胜坨镇物业办管理和安排,主要负责做好辖内公共区域的清洁、保养等工作。
(二)社会事业类
(1)岗位名称:村级事务帮办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36个,人员需求136人;工作地点在胜坨镇,其中张西村8名,海中村、林子村、坨东村、宁家村各7名,海西村6名,尚庄村、海北村各5名,戈武村、徐王村、巴西村、苏刘村、义和村、陈家村、海东村各4名,坨西村、常家村、皇殿村、郑王村、孙家村、巴东村、崔家村、工农村、张东村各3名,大白村、周家村、后彩村、佛头村、卞家村、海南村、小巴家村、坨南村、姜家村、史王村、寿合村各2名,东王村、吉刘村、王营村、路家村、新张村、花台村、胜利村各1名。
2.岗位职责:服从胜坨镇、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协助村两委做好辖内场所建设、村容保洁、宣传环境保护、文明卫生等知识,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养老护理、扶残助残、劳动保障等工作。
(2)岗位名称:如康家园养老护理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5个,人员需求5人;工作地点在胜坨镇东王村。
2.岗位职责:服从胜坨镇、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负责东王村如康家园老年人护理等工作。
(三)社会治理类
岗位名称:社区网格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7个,人员需求27人,工作地点在胜坨镇,其中坨西村、新张村各4名,王院村、崔家村、周家村各3名,褚家村、巴西村、宋家村各2名,戈武村、海北村、苏刘村、皇殿村各1名。
2.岗位职责:服从胜坨镇、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辖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协助村两委收集各类治安稳定信息,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协调各种纠纷;做好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护、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道路管护、水利设施管护等工作。
四、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村镇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
3.现场报名地点:到户籍所在行政村报名。
4.咨询电话:2064360。
(二)聘用
成立胜坨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专班,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安排部署。各社区主任、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组成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社区、部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各社区、部门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城镇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胜坨镇、各村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乡村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乡村公益性岗位签订劳务协议,签订劳务协议的期限为1年,协议规定的试用期按岗位要求制定。
五、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为: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其他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招聘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3.本公告由胜坨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胜坨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原标题:垦利区胜坨镇2023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enli.gov.cn/art/2023/3/10/art_39604_10335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