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次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 日8:00—4月4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第二批次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 8:00—6月26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 2023 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
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具体通告于6月上旬在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三)第三批次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 8:00—9月22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具体通告于9月上旬在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流程
(一)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见附件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二)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附件1相应选择本人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区市教体局作为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青岛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三)选择现场确认点
所有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现场确认点均为本人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区市教体局。
三、体检安排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须进行体格检查。3月27日—4月11日,申请人可在本次认定工作所有指定医院中任选一家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名单及体检表见附件2)。除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外,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
四、现场确认
4月10日至4月13日,完成网上报名且体检合格的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确认及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3)。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其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所需全部材料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五、认定发证
5月12日起,各认定机构通过邮政EMS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免费寄给认定通过的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查收,妥善保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务必规范、准确填写邮寄地址,避免证书发放出现偏差。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通告,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2.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及体检医院名单
3.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申请材料清单
4.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授权委托书
青岛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原标题:2023年第一批次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文章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tzgg/202303/t20230320_70758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