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滨州阳信劳店镇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65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滨就办〔2023〕2号)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型、报名条件及开发数量
(一)岗位类型
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
(二)报名条件
城乡公益性岗位吸纳人员必须未享受过人社部门相关补贴政策或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年,具备符合岗位工作需求的劳动能力。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1.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人员申请报名时需名下无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非法人、股东身份且未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人群。
2.城镇公益性岗位吸纳人员申请报名时需名下无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非法人、股东身份且未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女40至45周岁、男50至55周岁之间,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家庭户口本上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非股东身份且未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 月24日至 2023年4月26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
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各工作片
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镇人社所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核
镇人社所联合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职能站所,分别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
(四)民主评议及招聘流程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镇人社所根据报名人员信息,组织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职能站所,分别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劳动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当前就业状态等方面,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由镇人社所、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报名人员信息和开发条件进行联合审核。
(五)公示
通过民主评议,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村居或用人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六)备案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合格后,报送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七)岗前培训和上岗
镇人社所及用人单位对备案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劳务协议。
三、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统一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3年执行每人每月836元。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由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应缴纳部分两部分组成。
四、其他
在开发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与开发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附件:2023年劳店镇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及岗位。
劳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劳店镇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及岗位.docx
原标题:劳店镇2023年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gxin.gov.cn/art/2023/4/24/art_118189_10388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