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枣庄峄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8人报名入口(7月15日9:00)
7月15日9:00,2024年枣庄峄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8人报名入口开通,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6:00,报名网站: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为了方便大家报名,山东中公教育特整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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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6:00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7月。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