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市章丘区社区工作者招考简章(10人)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措施》(鲁社发〔2024〕42号)《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济民发〔2022〕4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社区工作者10人,岗位设置为专职网格员,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岗位需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章丘区社区工作者招考岗位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济南市章丘区户籍(不含高新区管委会代管章丘户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放宽到济南市户籍。以上户籍均须在2025年1月2日以前取得。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1月2日以前取得)。
7.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证明样式见附件2)。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报考;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5.章丘区在职社区工作者、现役军人、在读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通过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zq.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招考信息。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9:00—1月4日17:00
查询时间:2025年1月2日9:00—1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25年1月2日9:00—1月6日17:00
报名系统入口:http://bm.cptae.com/tip/
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将于报名当天启用,报名时请使用IE浏览器(IE8以上版本)、Chrome(谷歌浏览器)或 Firefox (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等,其他浏览器请使用极速模式访问。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对招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不能更改。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本招考简章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
(三)资格初审
1.招录资格审查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审查工作,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录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招录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录资格。
2.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网上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更改或提交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先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2025年1月7日9:00-11:30,14:00-16:00,到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开考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通过报名缴费网站发布,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社工专业基础知识、基层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知识等。
3.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报名网站和《笔试准考证》。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
5.根据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考计划与考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对岗位进行核减。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以及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报名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及学位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④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⑤符合加分条件的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⑥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⑦户籍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面试人选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在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并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2.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退费条件与笔试退费条件相同),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
5.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均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重新组织面试,按照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排名。考试总成绩及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体检
1.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2.拟录用人员在体检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有其他作弊行为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
(二)考察
按照招考简章要求和济南市社区工作者任职条件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有无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六、管理和待遇
(一)录用。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社区工作者拟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人员递补。因录用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相应类别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人员待遇。录用人员按照《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济民发〔2022〕47号)要求,执行招聘对应岗位薪酬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成绩时效。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自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相应类别招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相应岗位。
七、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咨询电话:18563728385;18563728971。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531-83216819,区委组织部0531-83212389,区委社会工作部0531-83261667(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八、其他
(一)本次招考重要通知公告,通过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本次招考流程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时,将提前在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济南市章丘区委组织部、济南市章丘区委社会工作部、济南市章丘区委政法委员会、济南市章丘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等情况调整岗位的招录计划,并对招考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本次公开招考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1.岗位需求计划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组织部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政法委员会
济南市章丘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原标题:2024年济南市章丘区社区工作者招考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nzq.gov.cn/art/2024/12/25/art_21750_4836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