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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2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2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须为择业期内(含2018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年全球TOP200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岗位表》(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安排

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26日

方法:报考人员登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点击“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报名入口”,在线填写报名基本信息,下载《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一并上传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版电子文件。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无法更改。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

及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27日

2020年9月28日,报名人员可以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 () 查询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法

采取视频初试、青岛现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视频初试

时间:待定

视频初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青岛现场面试。

如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多于6人,则无需进行视频初试,所有通过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青岛现场面试。

(二)青岛现场面试

内容:根据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面试方法和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和《应聘人员健康排查登记表》(见附件3),按要求参加由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的面试。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考试成绩,按1: 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及时报送招聘结果聘用备案材料。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防疫要求。一是应聘人员应按要求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14天主动观察并记录体温数据。如距参加现场资格审查28天内有出入境外及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经历,应提前电话告知招聘单位;二是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三是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和考场。四是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防疫要求以市疾控中心的即时防疫要求为准,联系电话。

3.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邮箱(),监督电话。

附件:

1.2020年青岛市事业单位“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2.诚信承诺书

3.应聘人员健康排查登记表

原标题: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59/n32563417/200902105255255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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