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学习阶段方法及注意事项
2021年山东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学习阶段方法及注意事项
为了能够帮助更多学员顺利通过考试,现结合日常辅导中学员的备考状况及学员反馈的问题,总结出以下几点备考建议,供第一轮备考注册会计师《税法》的考生参考:
1.深究考情,知己知彼。要想备考注会《税法》,需要抽一点点时间做好功课。《税法》科目在注会六科中的地位是居中,理解记忆和计算相结合的考试特点,也造就了坑比较多的考试特点。
在4月底至6月底这个阶段,建议各位考生结合各章节的不同点去逐个攻克。现就税法当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考察客观题和主观题做以下分类。(备注:此列示仅代表重点考点,不覆盖所有考点)
客观题考点重点分布:
第一章 税法总论 | 税法原则 | 税法原则 |
税法要素 | 税法要素 | |
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 |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
税收执法 | 税收收入划分 | |
第二章 增值税法 | 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 征税范围 |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 |
税率与征收率 | 增值税的税率 | |
增值税的征收率 | ||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简易计税方法 | ||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 销项税额的计算 | |
进项税额的计算 | ||
进项税额的不得抵扣与转出 | ||
应纳税额计算的其他相关规定 | ||
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管理办法 |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
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
简易征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 |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 |
税收优惠 | 税收优惠 | |
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 | |
第三章 消费税法 | 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目、税率 | 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目、税率 |
计税依据 | 计税依据 |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 |
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 ||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 ||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 ||
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 ||
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 |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
所得来源的确定 | ||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 ||
扣除项目 | ||
不得扣除的项目 | ||
亏损弥补 | ||
税收优惠 | 税收优惠 |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 |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 |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 纳税义务人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
征税范围 | ||
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 税率及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税收优惠 | 税收优惠 | |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缴税“次”、“年”的辨析 | ||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
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处理 | 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处理 | |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
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 | ||
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 ||
烟叶税法 | 烟叶税法 | |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
第七章 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 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 原产地规定 |
关税完税价格 | ||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
减免规定 | 减免规定 | |
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 | |
船舶吨税法 | 船舶吨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税收优惠 | ||
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 | ||
第八章 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 资源税法 | 计税依据--征税对象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税收优惠 | ||
征收管理 | ||
环境保护税法 |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税收减免 | ||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
税收优惠 | ||
征收管理 | ||
耕地占用税法 | 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税收优惠 | ||
第十章 房产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法 | 房产税 | 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
税收优惠 | ||
契税 | 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 |
契税优惠 | ||
土地增值税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 ||
税收优惠 | ||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 车辆购置税法 | 税率、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
税收优惠 | ||
车船税法 | 税率、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税收优惠 | ||
印花税法 | 税目 | |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 ||
税收优惠 |
主观题考察重点分布:
税种 | 题型 | 分值 |
消费税 | 计算分析题 | 6分 |
个人所得税 | 计算分析题 | 6分 |
土地增值税 | 计算分析题 | 6分 |
国际税收 | 计算分析题 | 6分 |
增值税 | 综合题 | 15分 |
企业所得税 | 综合题 | 16分 |
因此,各位考生在复习打基础时,一定不要忘记“抓西瓜”。
第一类以客观题考核的是小税种,分值小、内容简单,易于理解,但由于每个税种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因此,需要考生能够区分具体的计算、税收优惠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该部分偶尔也会夹杂在综合题和计算问答题中考核。
第二类是多以客观题考核的非实体税的内容,包括第一章税法总论、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该部分所占分值比较少,多以文字型选择题考核,考点比较分散,分值占比很小,完全可以结合历年考题有侧重点的理解和把握。
2.持之以恒,反复推敲。从7月份开始一直到考前,各位考生要持之以恒,将以前学习的知识点结合考题和模拟题进行演练。由于第一轮复习备考时间比较充足,距离考试时间比较远,心态是平和甚至是有一些松散的,这一阶段坚持下来了,等到新大纲阶段学习时,你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进一步的扎实基础、加强练习,形成全面、完整、系统的知识储备,备战考试的目标更加坚定、动力更加充沛、态度更加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