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中级会计实务考点归纳:违法建筑物的租赁合同效力
2020山东会计考试备考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方便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山东中级会计实务考点归纳:违法建筑物的租赁合同效力,各位备考小伙伴们快来一起学习吧!
违法建筑物的租赁合同效力
①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链接】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②临时建筑
Ⅰ.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Ⅱ.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今天的备考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你学到了吗?希望大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想要获取更多会计实务练习题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