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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中级会计实务考点归纳:租赁合同的解除

中公教育 2020-06-17 16:11:19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0山东会计考试备考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方便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山东中级会计实务考点归纳:租赁合同的解除,各位备考小伙伴们快来一起学习吧!

租赁合同的解除

(1)随时解除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①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今天的备考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你学到了吗?希望大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想要获取更多会计实务练习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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